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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12月修订)
002592ST八菱(002592)2023-12-25 18:2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及披露过程中的审查、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 文件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 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