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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002592ST八菱(002592)2023-12-25 18:2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 统称法律法规)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至少有1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