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朗姿股份")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 3,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 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3,3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本次保 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7、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 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 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 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