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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问询函》之核查意见
002630华西能源(002630)2024-01-29 20:24

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西 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 3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相关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问 询函》中相关问题的核查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的问询函》 之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释义" 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则为 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1.关于交易的合规性和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 报告书披露,如涉及受让自贡银行 5%及以上股权,需上报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受理和审批;如涉及受让 1%及以上、5%以下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