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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未来: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2631德尔未来(002631)2023-10-30 19:44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以及《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 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 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