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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未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002631德尔未来(002631)2023-10-30 19:44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3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条 例。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