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的参会人 员为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公司总经理和监事列席 董事会会议,必要时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包括安排会议 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 作。 第六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