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化对董 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 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