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二)最近3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3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企业管理、财务、审计、法律等相关专业 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