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金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12] 内部控制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4] -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10] - 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日常运行[10]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错报金额小于合并税前利润1%或合并资产总额0.5%为一般缺陷[17]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错报金额超合并税前利润1%小于5%或超合并资产总额0.5%小于1%为重要缺陷[17]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错报金额超合并税前利润5%或合并资产总额1%为重大缺陷[1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执行[19] 内部控制缺陷迹象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迹象包括董监高舞弊行为等[17]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迹象包括未依准则选应用会计政策、关键岗位人员舞弊等[18]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迹象包括经营严重违法受重罚、媒体负面曝光等[2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迹象包括违法受轻罚、重要业务制度有缺陷等[20] 内部控制情况 - 审计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的事项[11]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1]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2] -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