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科金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657中科金财(002657)2024-06-05 19:5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8]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不定期提前2日,紧急可随时通知[21]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1]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书面、通讯表决[22] 其他规定 - 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6]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6] - 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施行,授权董事会解释[28] - 未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8]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修改修订规则并报批准[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