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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雪迪龙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告版)
002658雪迪龙(002658)2023-12-04 18:40

独立董事: 潘嵩 王辉 田贺忠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 拟审议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整体吸收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括 原负责公司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鉴于该审计团队已连续为公司提 供多年服务,熟悉和了解公司行业与业务、环境与治理、财务核算与管理等各个 方面情况,在历年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以足够的胜 任能力和勤勉尽责的态度,顺利完成了公司历年财务报表等审计工作。为保证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