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5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含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等[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大会审议[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决策流程 - 人事部为决策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9] - 考评经述职、评价、提报酬及奖励方式报决策机构[10]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临时通知[12]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细则实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