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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5月修订)
002658雪迪龙(002658)2024-05-27 15:56

(2024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