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与利润表相关,不同错报比例对应不同缺陷等级[7] - 财务报告内控与资产管理相关,不同错报比例对应不同缺陷等级[8]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与利润表和资产管理相关,不同错报比例对应不同缺陷等级[9]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1]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和重要缺陷[12] - 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