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关于信质集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更正后)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更正后)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更正后)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更正后) 德恒 01F20220124-15 号 致: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质集团"或"公司")委托,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 就、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