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3]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 股东权益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5] - 股东会、董事会程序违规或决议违章程,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5] - 未被通知参会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决议,1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6] - 监事会或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股东可直接诉讼[7] - 子公司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诉讼[7] 担保与资产交易 - 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1]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1] 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6] - 通知股东召开会议时间改为五日前[1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21] - 兼任总裁等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2] - 董事与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应向股东会报告并经决议通过,关联人适用同样规定[23] - 董事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公司商业机会,特定情形除外[23] - 董事未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23] - 董事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23] - 董事会决议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董事应谨慎行使权利,保证公司商业活动合规且不超经营范围[24] - 董事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24] - 董事应签署公司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4]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仍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25]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6]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2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29] 董事会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闭会期间行使职权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3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3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3]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对外担保,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或对外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3]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40]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41] - 监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42] -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42]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解散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4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4]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44][45]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4][4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7] 章程修订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51] - 修订后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50] - 修订后清算组成员怠于履职或因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0] - 全文“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公司章程”修订为“本章程”[50] - 修订后关联关系定义涉及控股股东等与其控制企业的关系[50]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51]
顺威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