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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威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002676顺威股份(002676)2024-08-16 18:2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审议[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非日常经营重大交易须审议[1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财务资助行为须审议[14] - 成交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等五种关联交易行为须审议[15]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影响比例超50%或对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影响比例超50%,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审议[15]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须审议[1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须审议[1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五百万元须审议[13]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请求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19][20][21][2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9][20][21][22]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2]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9] 股东提案与报告公布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应以公告通知其他股东并提交审议[26]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资产评估、审计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8]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3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3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5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58]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需特别决议通过[61] 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出现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8]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确需变更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3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8] - 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8]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表决违法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9] - 未被通知股东自知道或应知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49]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51] -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拒绝无关人士入场[63] - 会议主持人可要求无资格出席、扰乱秩序等人员退场[64] - 不服从退场命令者,主持人可采取措施使其退场[65] - 会议主持人有权宣布暂时休会[67] - 股东会通过决议且股东及代理人无异议后,主持人宣布散会[68]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0] - 规则未作规定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70] - 董事会可根据相关规定修订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