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珠江钢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678珠江钢琴(002678)2024-03-29 19:37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范海峰先生、张新先生、黄天东先生、欧永 良先生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范海峰先生、张新先生、黄天东先生、欧永良先 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