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达: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4月)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 | --- | --- | | 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 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 | | 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或股东约定不 | 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 | | 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 例分配的除外。 |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 | | 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 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 | |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 | 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 | |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 | | | 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 | | 的派发事项。 | 2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第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 | 围是:生产销售风机、风扇、电机、电 | 围是:风机、风扇、电机、电主轴、空 | | 主轴、空调暖通设备及配件、通风净化 | 调暖通设备及配件、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