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独立董 事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经理任投资评审 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 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第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