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麦趣尔: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719麦趣尔(002719)2024-01-09 18:4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含 2 名独立董事委员。麦 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有独立董事 2 名,非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