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趣尔: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的相关规定及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 修订,具体如下: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 | 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外,提出 | | 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 | 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 | 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 | 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 | 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 | | 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 | 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 | 无保留意见或该年度实现可分 | | 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 配利润为负值的,可以不进行利 | | (四)股东违规占有公司 | 润分配。 | | 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 |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 | | 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 | 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 | | 占用的资金。 | 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 | | (五)公司根据生产经营 | 分配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