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码:2024-062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彭国宇先生、总经理卢保山先生、财务总监温琳女士保证向 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崧股份董事长彭国宇、总经理卢保山、财务总监温琳未能按照《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 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小崧股 份、彭国宇、卢保山、温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 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于收到本决定书 30 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送深圳证 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