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声誉良好,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 记录; (四)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 度及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