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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股份: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002734利民股份(002734)2024-08-28 18:39

人员聘任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审批权限 - 总裁可审批单项不超50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2000万元资产收购事项[5] - 总裁可审批单项不超2000万元、年度累计不超5000万元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事项[5] 会议安排 - 总裁会议经营计划会议原则上每月28日上午召开,遇节假日延至节后首个工作日[9] - 总裁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9] 文件审批 - 重要和紧急文件审批期限不超24小时,一般文件不超3天[14] 职责与监督 - 需提请董事会决定的事项报董事会决定,资金等运用向董事会报告[16][17] - 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18] - 总裁维护公司财产权,不得违规,接受考核和监督[18][19][21]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和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