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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737葵花药业(002737)2024-04-25 17:48

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葵 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施先 旺先生、林瑞超先生、崔丽晶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对独立董事施先旺先生、林瑞超先生、崔丽晶女士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进行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