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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745木林森(002745)2024-05-09 18:11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 号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1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