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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002752昇兴股份(002752)2023-12-20 20:58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挂靠公司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若 有)。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五)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六)总经理(总裁)提议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