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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
002755奥赛康(002755)2024-04-28 15:41

信息披露义务与人员 - 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适用于七类人员和机构[2][3] - 公司董事等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信息披露文件与内容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等[4] - 年度报告需记载10项内容,半年度报告7项,季度报告有基本情况等内容[20][21]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1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21]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变动超50%等情形,1个月内预告[25] - 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15日内预告[26] - 业绩快报差异达20%以上,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7] 信息披露流程与方式 - 定期报告经审议审核后2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审核披露[42] - 信息发布经制作、审核等流程,在指定媒体公告[44] - 可在中午休市或下午三点三十分后披露临时报告[35] 重大事件报告与披露 - 董事等获悉重大事件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和董秘[43] - 应披露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并提供资料[54] - 重大事件进展或变化及时披露[36] 股东相关披露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公司披露临时报告[31]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披露临时报告[32] 信息披露管理与监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责任人[49]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49] - 独董和监事会监督信息披露办法实施[52]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1] - 信息披露违规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备案[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