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 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奥赛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 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