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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赛康: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
002755奥赛康(002755)2024-04-28 15:38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监事 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