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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002765蓝黛科技(002765)2023-11-15 18:31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提议聘请或更 换外部审计机构以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以及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