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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772众兴菌业(002772)2023-12-28 22:24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甘肃·天水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广泛吸纳人才,实现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任职资格和程序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