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菌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甘肃·天水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董事会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