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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药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2773康弘药业(002773)2024-04-24 19:27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 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 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 时披露。基于此,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 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