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于2024年8月19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 - 受证监会处罚或深交所谴责批评人士不得担任[4][5]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报深交所备案公告[10] 人员聘任解聘 - 聘任秘书时应同时聘任有资格证书的证券事务代表[11] - 特定情形下公司1个月内解聘秘书[11] - 原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2] 职责代行与制度执行 - 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 制度自审议通过起执行,修改需董事会审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