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规范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规体系 建设,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合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推进和 指导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合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履行推进合规管理职责,研究和制定公司合规管理政策及实施方案; (二)对合规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第三条 合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合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合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合规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合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