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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尔特:公司章程(2024年4月)
002790瑞尔特(002790)2024-04-22 21: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787.23万元[7] -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以12000万元净资产折成实收股本[16] 股权结构 - 折股后罗远良等4人认购2040股,出资比例17%[17] - 折股后傅文明等4人认购480股,出资比例4%[17] - 折股后罗金辉认购420股,出资比例3.5%[17]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监高和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2] - 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9]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5][14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48][149] 财报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155] - 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155] - 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5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5]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总额应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30%[158] - 现金分红政策调整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