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特: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十一)
委托理财额度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不超8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 近期委托理财情况 - 子公司2024年6月6日至9月5日委托理财2500万元,年化收益率2.57%,收益160184.94元[5] - 子公司2024年9月5日签订协议,委托理财25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70% - 2.30%[6] 过往理财收益情况 - 2023年多笔存款及理财有不同收益,如兴业银行厦门新港支行2500万存款收益151027.4元等[14][15][16][17][18] 未到期理财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尚未到期金额为4.05亿元[19] 风险与监督 - 委托理财产品主要风险有市场、流动性、早偿等风险[7] - 公司实时分析跟踪产品风险,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10] -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10] - 公司内审部全面检查产品,预计风险与收益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10] 投资产品选择 - 选择投资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条件[10] 理财影响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不影响主营业务,可提高资金效率获投资回报[11] 审批情况 - 子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在2024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批通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