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人民币(含) 且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 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9.5 元/股(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25,316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8%;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12,658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4%,具体回购数量以 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 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