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漏、泄露 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