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在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统一及可持续发 展,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 方面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及公司在 ESG 方面的风险控 制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 要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