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获批发行2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84,769,288元,股份总数为384,769,288股,每股面值1元[6][13][14]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庄浩持股3981.25万股,比例46.84%[16] - 发起人庄澍持股1531.25万股,比例18.02%[16] - 发起人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00.00万股,比例17.65%[16] - 发起人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875.00万股,比例10.29%[16] - 发起人张和平持股306.25万股,比例3.60%[16] - 发起人贺静颖持股306.25万股,比例3.60%[16] 股份转让与质押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8][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65]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人,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设3名监事,由1名股东代表和2名职工代表组成[8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9]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2] - 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95] 重大交易与担保 - 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交易,多项指标需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对应指标的50%[71]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7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0][11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4]
吉宏股份: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