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按规定新聘任的副行长需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在核准任 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议公司《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及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 长等情况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核查,于干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 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未解除的现象。 3.我们认为于干先生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高 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