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3年10月)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苏州恒久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垫付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