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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山东赫达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002810山东赫达(002810)2024-09-27 19:11

股权激励计划标的与比例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适用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要求[3] 对照公司与时间限制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为对照依据时,选取对照公司数量不适用不少于3家要求[4]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4]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4] -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起算日不早于前一行权期届满日[31] -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不少于12个月[32]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50%[33] 财务与合规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程序与责任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4] -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7]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38]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39] - 公司保证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担责[39] 文档日期 - 文档日期为2024年9月27日[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