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年 月 日 监事签署: 何建明 肖竹兰 魏真丽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 订)》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 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 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 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 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