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 略委员会。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任 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专家委员除外)。如委员连续两次不能参加战略委员会的会议,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