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主要股东"指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 ...